各位MPAcc考生: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公布,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将启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我校一志愿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
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将认真执行国家及学校的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科学选拔,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质量;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及复试以后的录取工作。
复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准时参加!
一、【复试时间】
2021年3月24日(周三)全天
2021年3月25日 (周四)全天
2021年3月26日(周五)全天
各位考生请根据收到的具体复试通知提前做好准备,准时参加。
二、【复试形式】
我校选用平台主要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华为云We-Link作为备用平台,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安装好以上2个软件,学习熟悉操作流程。
网络远程复试需满足“双机位”要求,考生需准备2部安装iOS系统或Android系统的手机或平板电脑,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请使用无线宽带或顺畅的4G网络,使用手机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建议使用手机支架或其他方式固定设备,避免遇到来电、震动等意外情况,致使设备跌落。
1.主机位。主机位设备用于考生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登录系统,查看试题,面试时与考官互动等。考生本人正对摄像头,保持姿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2.辅机位。辅机位设备放置在考生后方45°或指定角度拍摄,确保监控范围覆盖主机位屏幕或考生答题区域。
学信网考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华为云We-Link考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注意事项:1)考生需一个人在封闭环境中,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2)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无故离开、缺席;
3)提前下载准备相关复试远程设备软件;
4)考生的远程网络设备需稳定;
5)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及其他校外无关人员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6)一定要严格遵守复试监管要求,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
三、【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和分值为:
(1)英语口语
自我介绍。互动交流,考官根据考生的叙述提问,考生用英语作答。
要求:口齿清楚、发音准确、表述清晰。
(2)个人面试
测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职业背景、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和职业素养综合能力等。
主要参考指标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3.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4.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复试所需材料】
学校将按照招生简章、复试录取办法中的要求,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准予参加复试。
1.《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签名拍照);
2.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 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复试考生信息表》(详见附件4);
5.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
7.其他所取得的各种资格证书、所获奖励证明可作为补充材料。
注意:
1. 准考证(如遗失,考生可通过学信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资料(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和pdf)于3月20日18点前用邮件方式发送到mpacc@usst.edu.cn邮箱,上传的资料一定要清晰可见!能够辨识!
声明:
1. 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准予参加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
2.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复试资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录取资格无效;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 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录音录像,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像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3.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本人在考试场所并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21-65710178 / 65710179
监督电话: 021-55270716、021-55272521
以上解释权归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MPAcc项目)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