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在申报上海户籍过程中专利证书须网上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7浏览次数:70

 

2015届毕业生:

为保护学生的权益,同时确保申报上海户籍材料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凡拥有发明专利证书(不包括受理通知、授权函)的同学,专利证书须在我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我校研究生工作部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向市就业指导中心递交申报户籍材料。(注:本发明专利指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步骤如下:

1、专利公示登记办法:

毕业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登记,登记后携带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研究生院103室审核验证,复印件交研究生院留存,审核通过后列入公示名单,按照公示时间进行分批公示。

网上登记方法:

打开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信息网——登录研究生综合信息系统——点击进入业务系统——进入页面左侧毕业就业、档案管理栏内点击待公示专利信息管理进行登记

2、专利公示地址: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信息网——毕业就业栏

3、专利公示时间:

第一批公示时间为:5月4日-5月15日;5月16日-5月29日自行下载专利公示证明(见附件)并填写完整,导师签字,交至研究生院103室盖章。

第二批公示时间为:5月11日-5月22日;5月23日-5月29日自行下载专利公示证明(见附件)并填写完整,导师签字,交至研究生院103室盖章。

第三批公示时间为:5月15日-5月28日;5月29日自行下载专利公示证明(见附件)并填写完整,导师签字,交至研究生院103室盖章。

4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4月27日